10月1日起,在长沙市、株洲市已经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,湖南省其余12个市州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启动“三同步”综合改革,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、改革医保凯时手机客户端下载的支付方式三项政策措施,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机制,从而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,从根本上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的现状。
为保证诊疗质量,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同时实行门诊限时限号制度。各医院分别通过推进预约诊疗、实行错峰排班、增设午间和晚间门诊等方式,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运行。
衡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,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实施零差率销售,涉改的城市公立医院共有26家:南华大学附一医院、南华大学附二医院、南华大学附三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、解放军第169医院、衡阳市中心医院、衡阳市中医医院、衡阳市妇幼保健院、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、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、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、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、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、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、南岳区人民医院、南岳区妇幼保健院、雁峰区人民医院、雁峰区中医医院、雁峰区妇幼保健院、蒸湘区人民医院、蒸湘区妇幼保健院、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、衡阳市石鼓医院、珠晖区人民医院、衡阳市江东中医医院、珠晖区妇幼保健院。
湘潭市参与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单位包括:湘潭市中心医院、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、湘潭市妇幼保健院、湘潭市中医医院、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、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、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、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、湘潭市口腔医院、湘潭市康复中心、岳塘中西医结合医院。市区厂矿、学校、行业等举办的城市公立医院自主参照执行。
医药价格改革启动时间确定为2016年10月1日,启动的标志性动作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实行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零差率销售。
10月1日零时起,邵阳市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政策,启动实施药品(中药饮片除外)“零差率销售”。
本次改革将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为主的诊疗服务价格,具体根据医院等级、医疗技术特色等情况实施差别化调整,不同等级医院之间保持合理差价,引导患者合理分流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:一是破除“以药养医”机制;二是体现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;三是维持医疗机构正常运营。
张家界市将于2016年10月1日零时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,张家界市人民医院、张家界市中医医院、永定区妇幼保健院、武陵源区人民医院4家城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,实现药品“零差率”销售。降低医用耗材加成。凡是价格项目“除外内容”和“说明”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,一律不得在项目价格之外另行收费;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,加成价格为:购进价1000元(含)以下的加收5%;1001-3000元(含)的加收3%;3001元以上的最多加收100元。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。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,其中检查费中的ct、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不得低于10%。